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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六部门印发《加强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 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日期:2023-08-30

导读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总体部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充分发挥现代建筑业人才在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智力和技能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制定了《加强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 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 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总体部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充分发挥现代建筑业人才在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智力和技能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制定了《加强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 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3年8月25日



建筑业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的支柱产业,高质量人才队伍是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总体部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充分发挥现代建筑业人才在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智力和技能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完善与工程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的现代建筑业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为“双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粤港澳大湾区输送高质量现代建筑业人才,为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深圳范例。


(二)基本原则


党管人才,政治引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对现代建筑业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的政治引领,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强化人才培养,凝聚人才合力,发挥人才作用,推动人才向建设领域聚集。


规划引导,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深圳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目标导向,注重规划引领,加强统筹管理,引导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制定人才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夯实人才发展基础。


梯队培养,以用为本。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分类培养各层次人才为重点,以提升人才素质能力为核心,不断扩大人才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协同创新,共建共享。加强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以“共建,共享,共赢”的理念架设现代建筑业人才培养“立交桥”,实现资源整合联动,形成我市现代建筑业人才培养合力。


(三)总体目标


围绕深圳市现代建筑业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人才兴业、人才优先战略,聚焦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技能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主管部门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均衡、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


选择一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作为试点,实施一批有影响的人才培养项目,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示范性人才培育基地;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与企业之间建立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综合配套推进的工作格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为推动深圳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推进“四支队伍”建设


1.建设高技能一线工匠队伍


弘扬和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提升工人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基础训练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技能培训为重点,培养一大批一线“能工巧匠”。高标准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工作室,积极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市、区住房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专栏1“建设工匠”工程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市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加强共建共享,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院校、协会和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建设不少于15个产业工人实训基地或继续教育基地,建成5家以上校企合作基地。基地按照企业化管理模式运行,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运营,建立基地遴选、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把控培训质量。


持续开展一线产业工人培训。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职业训练管理办法》,依托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开展产业工人培训。完成入门级培训后,督促工人参加初、中、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项训练及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职业素质培养,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贯穿全过程。


实施“建设工匠”培育选拔。探索行业协会、训练基地、用人单位采取自主选拔、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推荐建设工匠候选人。工匠候选人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特区建工培训学校等院校完成建设工匠训练课程规定内容和学时后,可以获得建设工匠证书。引导工人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针对工程建设行业核心工种以及新职业、新工种定向开发专项职业能力,产业工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大力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技能鉴定、等级评定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促进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开展院校管理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增加建筑类师资和教学力量储备。发挥院校、行业企业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视频、动画等开发,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


加强技能工作室建设。围绕建筑业紧缺急需人才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积极组织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积极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市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加强资源协同,积极组织参加、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业工种职业技能竞赛,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发现更多高技能人才,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引导职业院校开展技能竞赛,提升学生实操技能,打造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品牌。


2.建设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全面推进行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制度,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我市建筑业企业专业人才进行分类,对行业内持有注册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岗位资格证书等证书的专业人才开展基于知识更新的培训,大力培育适应现代建筑业和智能建造新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统筹,推动行业专业人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将专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招投标管理、安全管理、信用管理、履约评价、资质动态核查、发承包行为检查等行业管理范畴。(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专栏2“技术菁英”工程

促进专业人才知识更新。根据深圳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编制《深圳市现代建筑业专业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学习指南》,整合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资源,开展企业及项目相关人员培训。构建“建筑+”培训体系,聚焦建筑互联网、BIM、智能建造、人工智能、绿色低碳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GIS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化、全过程咨询等领域,围绕技术质量、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及项目管理工具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商务管理等内容进行学习。

探索建立培训积分制度。针对企业专业人员及在建工程项目参建人员,探索建立培训积分制度,健全培训、考核、上岗、监管相统一的管理机制。根据线上、线下课程及学时设定一定的分值,学习时长可累积分值,专业人员年度内应修满一定分数。培训积分可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加分条件,并可作为我市职称申报继续教育有效证明材料。

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统筹指导,整合优化市属建筑领域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探索建立并完善深圳特色建筑专业职称评价标准。

选树建筑业“卓越工程师”。深入实施“鹏城工匠”“深圳工匠”“技能菁英”等人才计划,开展建筑业“卓越工程师”“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培养,培养一批具备创新能力、能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人才,优先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人才评选、申报深圳市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按规定享受人才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政策和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探索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直接采认评价标准领先、行业认可度高的境外职业技能证书,建立“白名单”并定期扩展、更新目录,在前海从业的港澳人士及外籍人员持有“白名单”内证书的,探索核发相应等级证书备案证书后可直接执业,促进港澳地区人才执业制度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信用管理,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研究制定各类专业人员从业行为标准、制订市场行为动态监管办法等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动态监管,重点加强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完善公众投诉系统,公开投诉处理情况。


3.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进培育


加大建筑业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定期发布更新深圳工程建设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大力引进国(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作风正派、矢志爱国奉献、业绩成果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组建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库。开展企业负责人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定期组织房地产业、建筑业、科技服务、市政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和城市治理等领域企业家及企业管理人才开展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专栏3“头雁工程”


进一步加强“招才引智”。强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引进顶层设计,结合市、区现有高层次人才认定奖励补贴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在奖励补贴、工作经费、住房、职称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围绕建筑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科技攻关和关键技术领域,鼓励各区、各单位拿出一批急需紧缺岗位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公开招聘,选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海外人才。鼓励通过特聘、兼职、项目合作、短期工作、担任顾问等柔性引才用才方式,用足用好各种人才发展措施,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加强高层次人才教育培训。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推荐,依托改革开放干部学院、深圳大学等院校资源,每年遴选一批建筑业企业家、企业高管参加研修班,着重培养企业高层战略眼光,提升其战略性思维、战略布局及规划落地能力,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及合作互动能力,塑造创新领导力。组织开展企业家战略研讨等活动,提高企业家战略管理、依法治企、现代化经营和创新发展能力。加强推动“一企一策”全覆盖,强化政策引导,帮助企业明确优化提升重点和路径举措,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加大建筑业科研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产业园在教育、科研及产业转型方面的优势,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及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产教融合、各具特色的创新培养模式。每年定期举办建筑业高水平先锋论坛和研修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院、技术学校推荐一批科研人才与受邀的国(境)内外建筑业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及前沿技术研讨,搭建校企、科研院所共建共享合作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有效提升建设科研人才培养和产业链与创新链的竞争力。


4.加强高水平公职人员队伍建设


着眼“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任务,以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技能为核心,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托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深圳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院校资源,从“精神塑造、能力提升、业务规范”等方面着手,重点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年轻干部开展“建筑英才”培养,每年有计划、分批次组织系统人员参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把学习教育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个性化需求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差异化,强调精品化。(责任单位:市、区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专栏4“建筑英才”工程


加强党政专题培训。市住房建设局制定培训计划,由市、区住建系统组织推荐报名,每年遴选“住建英才”100名,到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特区建工培训学校等院校参加党政专题培训,打造学习型机关,围绕“善谋、实干、总结提炼”三大能力,分层分级深度培养,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市、区交通、水务部门可参照执行。


组织开展专业培训。聚焦住建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市、区住建系统通过“住建讲堂”特色平台、“住建学习”培训平台、“住建研究”调研平台、“住建沙龙”交流平台和“住建书香”学习平台等住建特色育人平台,依托深圳大学、特区建工培训学校、地铁大学、行业协会等行业、企业、院校资源,每年开展不少于50场专题培训,内容可包含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程质量安全、老旧小区改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消防审验监管等领域。


(二)高质量打造“四个服务平台”


1.打造“现代建筑业产学研用合作平台”


结合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建设规划,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和宜居城市建设需求,搭建高质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产学研用平台,促进各方在项目攻关、科研合作、招生就业、学科建设、课程开发、培养培训、课题研究、技能竞赛、技能评价等方面合作。支持深圳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等院校开设或做强相关专业,围绕现代建筑学开展******学科建设,推动院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支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加快开设建筑学学科,打造新工科建设典范。探索政府与相关院校建立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国际设计学院开展国际化合作。鼓励企业和院校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强化站点人才储备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创新人才培养高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2.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人才交流合作平台”


结合前海国际人才港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重点加强与香港发展局、房屋署、建筑署、建造业议会等部门机构合作,针对深港两地行业互动、工人培训、资格互认、人才交流、招才引智等方面,开展深港两地建筑业人才和项目常态化合作。围绕建筑行业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建成涵盖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职人员的人才信息数据库,对现代建筑业人才进行精准画像。建立行业人才教育信息、从业信息、信用信息、供求信息、就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动态掌握建筑行业人才队伍情况,实现人才资源信息与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为企业及人员提供一站式访问等数据查询服务。通过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建筑业人才培育高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前海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3.打造“现代建筑业产业园人才孵化平台”


依托龙岗区生态智谷等产业园区平台,集聚建筑产业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健全智能建造全产业链,使产业园成为行业人才培育和企业孵化的平台,为人才创业和企业孵化提供优质环境,配套法律、财税、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人力资源、IT服务、品牌宣传、成果转化等成长增值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4.打造“建筑业促进发展与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平台


立足湾区,对标国际,充分借鉴香港建筑业发展经验,依托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探索成立深圳市建筑业促进发展与科技创新研究中心,承担本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育、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技术转移、发展绿色建筑等工作。重点围绕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开展我市建筑业人才培育规划、国内外人才交流引进、人才考核评价、建筑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培训基地建设,打造“专业人才培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集一体的住建平台,促进行业技术转移及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深圳现代建筑业人才培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统一、的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决策、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联合成立深圳现代建筑业人才培育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每年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完成时限等内容。建立健全市住房建设行业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与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协会、大中型企业等建立沟通联系与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工程建设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学会成立“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产业联盟”,参与行业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标准建设、基地建设、人才考评、信用评价、课题研究、展览论坛等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二)加强投入保障


市住房建设局会同有关单位积极争取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用足用好相关人才培养补贴或奖补政策,用于建筑业人才培养、培训、引进、扶持、激励和管理等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研究制定对建筑业前沿科技人才、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办法。积极推动《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探索从在建项目工程造价中计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人才培育的专门资金。探索人才投入的激励制度和必要的法律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各类投入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三)加强考核评估


工作专班根据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建立现代建筑业人才培养统计制度,为监测评估提供基础保障。强化培养指标、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年度任务考核评估制度和方法,定期跟踪执行情况,跟进试点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评估、有总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人才兴业、人才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提高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每年举办现代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月活动。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建筑人才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典型人物宣传,大力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住房建设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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